原来世上真的有这样的爱人, 被他爱过一场,会让她丧失爱一个人的能力。 像品过最浓烈的酒,往后形形色色的美酒佳酿, 都不过是滑过舌尖的寡淡白水, 再也尝不出其中缱绻滋味。 因为关于爱情的所有想象, 她在他这里,全都得到过了。 《夜蛾》 岁惟/著 作者简介 岁惟,生于上海,就读于北京大学。 未竟的故事都在梦里,未圆的梦都在故事里。 已出版作品:《星光不及你倾城》《遥遥相望矣》《最璀璨的你》 新浪微博: 岁惟故事简介 明笙自小寄人篱下,坚强独立,却依旧渴望亲情。当明笙发现小姑的秘密——江淮易的存在,她恶作剧般地放任江淮易闯进她的生活。 然而,明笙却没想到,她的世界由此开始倾塌,她是该面对还是该逃离? 写给你的话 据说恋爱中的人像飞蛾一样,看见一盏烛光,就以为那是指引它方向的月亮。 也许你不是没有喜欢过人,而是从来没有喜欢到非谁不可的程度。生活里面琐碎的事太多了,所以那些庞杂琐碎的喜欢,就显得没那么必要。 然而,终有一天,你会遇上那个让你飞蛾扑火的人! 第一章 是夜有风。 男人好似厌倦了推杯过盏,开始若即若离的刮蹭。 明笙不动声色地抬头。 偌大的包厢被彩色的灯光浸没,尼古丁的烟雾在光下塑形,像一出荒诞的舞台剧。孙小娥尖利的铆钉鞋噔噔噔踩开烟雾,走到明笙跟前,指甲上的水钻掠过原封未动的一桌啤酒:“哎唷,你们这边怎么都没动啊?阿笙,你陪着点人家赵哥啊。”她挤眉弄眼,像个老鸨似的招呼完,两手夹起四个啤酒瓶,娇笑着走了。 明笙面容淡漠,出神地盯着孙小娥交错扭动的大腿。正值五月,暮春冷雨,孙小娥穿着一条牛仔短裤,走路的时候能从边缘窥见臀部的赘肉,一荡一荡,皮肤白却没有光泽,像两团没有生气的息肉。 赵哥低咳一声。明笙突然站起来,男人的手猝不及防地从她腿上滑落。 “我去补个妆。”明笙嫣然一笑,拿着手包推门出去。 会所的走廊弥漫雨夜的潮气,从高跟鞋底一直浸到心尖。明笙透了一口气,胸肺仿佛被碎冰堵住。她迈着步子往前走,包厢里中年男人鬼哭狼嚎般的歌声渐行渐远,逐渐能听见其他包厢客人的哄闹声,以及青年男女甜丝丝的对唱。 她脑子里过着各种利害关系,走路的时候没怎么注意,旁边包厢的门突然被撞开,有个醉鬼跌出来,直往她身上扑。明笙躲闪不及,眼看着就要被扑个满怀,那个醉鬼突然被人拽住了。一张年轻白净的脸从醉鬼背后探出来,看得出来他的不耐烦,但对她还算挺有礼貌,痞痞地给她道歉:“我朋友喝垮了,没撞着你吧?” “没有。”明笙只看了他们一眼,都是很年轻的打扮,至多二十岁出头。 她走到洗手间,把手包放在洗手池上,拿出粉饼扑粉。 那两人随后而至,旁边一阵歇斯底里的呕吐声,江淮易拍打着那个醉鬼骂粗口:“你怎么还没吐完!”镜子里映出他无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脸。 她一笑置之,那张堪比小鲜肉的脸突然抬起来,眼神在镜子里跟她交会了一下。明笙仍挂着一丝笑,凑近镜子观察自己的眼线有没有晕开。 那人好像并没有把这短暂的交集当成一次萍水相逢,一直没挪开眼。那眼神里分明写着,一晚上都太糟糕,好不容易看见一样令人眼前一亮的东西,他不愿意放过。 江淮易漫不经心地拍着他朋友的背,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她极为细致地补妆,眯起眼说道:“本来就这么漂亮,化这么仔细做什么?” 明笙闻声回过头,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。 她确实在拖延时间,所以磨磨蹭蹭,却被他当做故意逗留。 坦白说,他的皮相很好。这个眯起眼的动作,稍不留意就会显得轻佻猥琐,可他的眼睛黑亮,漂亮的轮廓清爽的短发,再轻佻也有种邪气的俊朗,令人觉得值得原谅。明笙勾了勾嘴角,没搭话,又返身去描眼线。 旁边那个醉鬼吐得差不多,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走过来,对着江淮易点头哈腰,问了两声“江少好”,再帮忙把喝醉的人架走。 这么年轻,又这么有头脸,非二世祖不作他想。明笙轻嗤一声,收了化妆包离开,刚走到走廊,就遇上了来上厕所的孙小娥。 对方扬起蜘蛛腿一般的长睫毛,冷嘲热讽:“哟,补个妆补了这么久?” 明笙懒于应付:“遇到了个朋友。” 孙小娥冷笑:“咱们明女神朋友是多。” 明笙凉凉地笑了一下。 她年初拍了一套民国写真照,在网上意外走红,微博上冲着她“民国洛神”地喊,粉丝暴涨几十万。 “不就有几个破粉丝,真把自个儿当明星了。”孙小娥趾高气扬地经过她,“瞧你那矫情劲儿,不就是个卖笑的!” 她把某个词念出五个调,损人不怕损己。 “卖笑也得有那个姿色。”明笙手机震起来,低头回着短信,精致的侧脸即使带着漫不经心的神情,也依然为她的话提供着有力的证据。 “你……”孙小娥还在咬字,明笙已经径自推门进了包厢。 她笑得自然且妩媚:“赵哥。” 赵哥眯起眼,眼神意味深长:“舍得回来啦?” 她瞟了眼他的手,拿起半瓶啤酒,说:“今晚是真不舒服,得早点回去。广告的事咱们下次再谈。”她昂脖子把酒瓶喝见底,往前举了举,“给赵哥赔个不是。”手机又震起来,她晃着给赵哥看,“这不家里又来催了。” “男朋友啊?”来电显示被她晃得看不清,只约莫看着是个男人的名字,赵哥吐个烟圈。 明笙但笑不言,接电话的时候演技一秒上线,满脸糟心地报出一串房间号。等她的搭档林隽过来救场,演技比她还浑然天成,一股高冷范儿的正宫男友范儿,径自把她送出包厢。 走廊依旧空旷。 林隽无奈道:“以后跟来历不明的男人少出来,我不是每天都有空来救火。” 明笙没心没肺地点了一根烟:“也不是来历不明,老相识了,发迹做了广告中介,说有活给我接。谁知道还是老样子。” 林隽:“你真打算一直这样?” “什么?” “你自己清楚。”他眉心蹙了蹙,“你现在有了名气,以前那些活没必要再做。这些人也早断早干净。” 明笙呼出一口烟气:“那我做什么?” 林隽沉默了好一会儿。 彼此都心照不宣的怪异氛围在两人之间酝酿。 “送你回去?”他妥协。 明笙笑:“我家离你家多远啊,林大律师,你明天不是还要上庭吗?先回去吧,我还要找个朋友。” “还有什么朋友?” 依然是同一个包厢,江淮易推开门,和门口的两人面面相觑。 明笙其实只是想一个人走走透气,胡编个借口,结果江淮易站在她身边不走,林隽显然误会了。但林隽这人好奇心匮乏,淡淡地看了江淮易一眼,叮嘱她:“那你自己小心,有事打我电话。” 明笙顺水推舟:“好。” 她目送林隽离开,一转头,江淮易还在。还是那副邪气的笑容,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肠子。但他丝毫不避讳,非常坦荡地向她传达他对她的兴趣。 江淮易意有所指地瞥了眼走廊拐角:“不是男朋友吧?” 明笙掸掸烟灰:“是又怎么样?” 他好整以暇地靠上墙,笑着说:“是男朋友怎么会一个人走掉。” 明笙瞥向他。她一米七二,穿上一双八厘米的细高跟,看一般男人都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。但眼前的男人身材高挑,即便没站直身子也不输气势,暖色的灯光映着他一身紫色衬衣,璀璨夺目。这样出挑的颜色,衬这么一张年轻的脸,居然相得益彰。 明笙象征性环视一周:“你那个朋友呢?” 江淮易嘴唇勾起,跟她玩文字游戏:“什么朋友?你不就是朋友?”说这话的时候,他锁骨微动,皮肤白皙得像奶油,清俊又有两分未褪的少年气。 江淮易迎着她的视线,不躲不闪,抿着唇笑:“你都把我看两遍了,从头到脚的,有这么爱看?”他抓住她的目光,像缴获什么战利品。 明笙坦荡地笑,按灭烟头。 都市男女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。 江淮易一抬下巴:“留个电话?” 明笙看着他递来的手机,停顿两秒接过,直接滑开了相机。她就着暖光拍了一张,交还回去:“每晚猎艳都能找到我这么漂亮的挺不容易吧?留个纪念。”言罢挑起嘴角,转身离开。 像一个轻傲的灰姑娘,午夜一过,摔了南瓜马车和水晶鞋,潇洒离去。 包厢里陆陆续续又有人出来,几个大男孩穿着附近一所大学的棒球衫,顺着江淮易的目光看见那个背影,感慨:“眼生啊。”转去问江淮易,“新的啊?” 酒精静静地挥发,江淮易觉得胸腹热腾腾的,吞咽一口才收回目光。 手机上,照片有点曝光过度。哪怕是夜里这么糟糕的像素,随手拍下来的影像,还是能看出照片上是个多么标致的姑娘——大气的瓜子脸,轮廓的弧线锋锐一分便太生硬,再柔和一分就会太过圆润。这样刚刚好,不笑时平和寡淡,笑的时候几乎摄人心魄。 女孩子漂亮成这样,还真是很不容易。 他把相册往前翻了几张,货比货得扔,之前形形色色的女人突然就都不入眼了。 而他居然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。 雨下了一夜。 江淮易醒来的时候,周俊正带着一个陌生女孩在他家玄关换拖鞋。他穿着一身家居服出去,困得眼睛睁不开,漠然地抿着一杯水。 女孩一见他,热情地自我介绍:“江学长,你好,我是学生会文艺部的部长,梁雨乔。” 江淮易看了她三秒,冷冷地剜了一眼周俊:“给你我家的门卡,你就随便把什么人都往我家里带?” 女孩的笑容尴尬地僵在脸上。 周俊两手虚压着打圆场:“你怎么回事……哎,小乔,别怕,来这里坐。他这人就这样,起床气能炸碉堡。”他打着哈哈,总算把两方都安顿上了沙发。 江淮易还是臭着一张脸。 文艺部部长姑娘是个见过世面的,马上调整过来:“是这样的,文艺部今年举办的歌手大赛,希望高年级同学也能踊跃参与。我们系就学长你的呼声最高,系里希望我能做一做你的工作……”见他还是一脸冷淡,学妹使出了杀招,撒娇道,“因为学长不太来上课,我就冒昧拜托了周俊……学长要是觉得唐突,我请学长吃饭赔罪好不好?” 江淮易一听,笑了,眼神玩味地挨近她:“这么想请我吃饭?” 见过世面的学妹微张着嘴,懵了。 周俊见状不妙,插进来当和事老:“我就说,这家伙不会答应这种事的。小乔你别忙活了,趁早去找郑那个什么……” “郑玮?” “对,郑玮。甭在他这儿耗时间。” 学妹意犹未尽,欲言又止,被周俊强行聊了半个钟头,送走。 周俊大汗淋漓地回来,发现江淮易还保持着半个钟头前的动作,握着手机,全身上下只有眼球和拇指在动。他一把把江淮易手里的手机扒拉下来:“别看你那破手机了,都看出花来了。”又沿着手机滚落的方向去看,“跟谁聊呢?” 江淮易一副“灵魂还没起床,撩妹只是本能”的样子,头顺势歪向一边。 周俊捡起手机,皱着眉看:“这不是那个什么新晋宅男女神吗?”他递回去,鄙夷道,“看不出来,你还好这一口。” 江淮易瞥见屏幕上的那张照片,眼底来了精神:“你认识她?” “全中国的宅男都认识她好不好!”周俊嫌弃了会儿,忽然觉得蹊跷,“不对啊,你这张照片……不像是下载的?”他仔细侦查一阵,“现拍的?你能耐啊,手都伸去娱乐圈了!” “什么娱乐圈。”江淮易夺回来,“路上碰见的。” 周俊嗤之以鼻:“路上碰见的能用你的手机自拍,你当我三岁?” “真是碰见的。”江淮易瞟他一眼,“昨晚你醉成一摊烂泥,就是那会儿遇到的。” “昨晚遇到就勾搭上了?”周俊竖起大拇指,“你够可以的。” “可以什么。”江淮易兴致寥寥,趴了个舒服的姿势,“连个电话都没搞着。” “真的?”周俊将信将疑,“这妞欲擒故纵呢!” 江淮易白了他一眼。 周俊说:“你都看上人家了,还废话什么,约出来啊。” “怎么约?” “她不是一模特么,模特总要接片吧。”周俊调出明笙的微博主页,把联系方式搁在他面前,“你姐不就是做这个的。让她给你随便弄俩摄影师,找人家约片,价开得高一点儿,人能不出来?” 有道理,江淮易坐起来了。手机贴得太近,他盯着博主昵称那两个硕大的字看——明笙。名字还挺好听的,不是艺名吧? 明笙接到电话的时候,人在火车站。 昨夜宿雨,地上是半干不干的斑驳湿迹,水洼倒映黑色的铁轨,像喷在城市身上的脏漆。 她站在月台上,火车隆隆进站,野风呼啸而来。呼吸一口,煤炭和硝油的味道入侵鼻腔,连风都是脏的。 旅客下来了一大波,小姑陆雅琴的身影才蹒跚出现。 明笙上去扶人:“怎么坐火车来?” “不敢坐飞机,飘着的,瘆得慌。”陆雅琴踩着一双矮跟的蓝色皮鞋,慢吞吞走着。 五月已近入暑,陆雅琴还戴着一顶浅蓝的绒线帽,显得格格不入。 明笙从绒线的缝隙里,窥见她光秃秃的头顶,不动声色地道:“那也别坐火车。十几个小时,你受不住。” 陆雅琴埋头走路,似乎不甘于她的搀扶,总是比她快半步。她低声说:“其实也不用你接,我自己能来。” “你来我哪有不接的道理?”明笙手机响了,“我接个电话。” “请问是明笙小姐吗?” “你是?” “……” “联系我助理吧。” 她草草挂断电话,挽起陆雅琴的胳膊:“在火车站先吃一顿。你想吃什么?” 陆雅琴看着一个方向,语调有一种天然的疲惫:“吃碗面吧。” 陆雅琴的进食能力其实已经很有限。明笙坐在她对面,看她慢条斯理地吞着淡黄色的面条。十五分钟过去,一碗面还像没有动过。明笙自己也没有胃口,想抽一根烟,又顾及病人,只能把玩着打火机犯干瘾。 陆雅琴抬头:“你怎么不吃?” “吃不下。”明笙磕着打火机,说,“你这次来,就别回去了。” 陆雅琴慢慢舀汤:“吃不下也要吃一点,你们模特减肥减得太过度了。” 明笙说:“我给你买了套房子,最快这个月就能交房。” 两个人不在一个频道,却能对话下去。 陆雅琴淡然喝一口汤,语调轻而缓:“整这些做什么,都是快死的人了。” 打火机突然擦响,咔嚓一声,窜出黄蓝火光。明笙松开拇指,呼吸有些急促,捏着打火机说:“我出去一下。” 她在店外面抽了一根烟。助理给她发来信息,说接到一单写真拍摄,对方给价很高,直接把时间地点发了过来,没仔细提拍摄要求。 她向来不挑活,给钱多就可以接。这是她的原则,助理依则照办。网上那些粉丝被文艺写真蛊惑,把她捧上天。加之她对外的微博很干净,没有生活的痕迹,粉丝就都说她清高,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。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,哪里是不食人间烟火,是被人间烟火熏得太疼了。她几乎不敢睁开眼,再看一遍自己的来路。现在又好了多少呢? 她利落地回复:“推掉。” 烟抽完了。她回去结账,带着陆雅琴回家。 五层的老式居民楼,没有电梯。陆雅琴爬得很吃力,推开门,昏暗的屋子里透着淡淡的霉潮气,她皱了下眉头。 明笙打开灯,把沙发上几条裙子收起来,说:“你睡卧室。我今晚睡这里。” 陆雅琴站在门口,说:“我不睡你的床。” 明笙怔然片刻,笑了:“这病又不传染,怕什么。” 她继续把卧室地上的衣服也收进洗衣机,往里倒洗衣液。 洗衣机的水管陈旧,有点渗水,给这间屋子徒增肥皂味的湿气。 陆雅琴扶着浴室的门框,说:“小笙。” 她按下启动键:“嗯?” “你好好活。” 明笙一滞,仿佛没听见:“什么?” 老式洗衣机发出嗡嗡的声音,污水越渗越多。 陆雅琴缓缓地说:“姑姑不想拖累你。” “说什么呢。” “你找个男朋友吧。”陆雅琴像想到什么,期许地问,“你有男朋友吗?” “没有。”她又去找拖把拖地。 污水只会越拖越多,到最后蔓延满地,无处落脚。 陆雅琴叹着气说:“找一个吧。” 正这时,门铃响了。 明笙去开门,外头站着林隽。他敏锐地察觉到一丝气息:“你有客人?” “是我姑姑。”明笙把门开着,她转身去找陆雅琴,说,“我这里有点事。你先睡一会儿,我待会回来给你做饭。” “去吧。”陆雅琴表情释怀。 她带一串钥匙一个钱包出门,林隽垂眸看她脚上的黑色人字拖:“就穿这个出去?” 一双纤细的长腿下露出白皙的脚面,瓷白色的脚趾秀气圆润,趾间松松系一根黑色带子。一种很放肆却不自知的性感。 明笙:“我不是一直穿这个么?” 林隽呵笑:“你还真是一点偶像包袱都没有。” 不在意包袱的明笙身体力行,把他带到了菜市场。 鸡鸭鱼肉的腥味和蔬菜的涩味不分彼此,腐朽浑浊的气味毫不客气地扑面而来。一身铅灰色西装的林隽微不可见地蹙了下眉。 明笙掠过他手上的公文包,料想他应当刚从律所回来,乍然来到这种地方,不适应很正常。她把钥匙抛给他,说:“我买个菜,有事待会儿再说。” 很快,她拎着两袋东西出来。暗红色塑料袋里一条鲫鱼在她手下蹦来蹦去,发出哐嚓哐嚓的声响。明笙像感觉不到似的,低头把嘴里叼着的钱包放他手上:“帮我拿着。” 他手心贴着那个布艺零钱包,迟疑着收拢:“为什么不换个地方住?” 她这个小区条件差,住户素质低,连周边的设施也脏乱差。 天色阴沉沉的,明笙望着云出神:“活得糙,没那么多讲究。”她突然扭头,笑道,“我不是给我姑姑在物色房子么?我在这住厌了,就去好地方借宿两宿。” 林隽顿了顿,似乎不知如何评价:“想好了吗?中介那边说这两天就可以交首付。买房子不是小事,你真的不再看看?” “买就买了,不然钱还能种出钱来吗?”她说,“我最近有工作,过两天再说吧。” 结束这个话题,又沉默了好一段路,林隽忽而顿住脚步,目光低垂:“我帮你拿吧。” 那条鱼半死不活的,还在跳。 明笙受宠若惊的模样,揶揄道:“算了吧,我自己拿着。用你的手给我拎鱼,我怕折寿。” 他淡笑着撇开脸。 明笙奇怪地问:“你来还有别的事吗?” 林隽看着沿街一对过马路的母子,目光随着小小的男孩在斑马线上迁移,静静地说:“没什么。”忽然又转身,“帮你拎个鱼算事吗?” 明笙不是涉世未深的小女孩,这句话有几重意思,她心知肚明。 她不回答,林隽也未再紧逼,两人像一对老夫老妻走在斜阳里,气氛又好又怪异,到车站稀松平常地分别,他甚至还微笑着对她说“改天见”。 这个微笑在她梦里反反复复重放了一晚上,折磨得人心烦意乱。 第二天,明笙醒得很早。 陆雅琴去投奔朋友,对方派来接她的车一大早就到了,明笙送她出去。 车很气派,从车里下来的人也是司机模样,对陆雅琴说:“江太太已经在等您了。” 从里到外都不像是陆雅琴该有的朋友,明笙一下就猜到了那人是谁。 陆雅琴独居在老家,和家里所有亲戚的关系都不好,因为早年的一段过往,至今还遭受人背后的指指点点。明笙听说她以前考上过大学,是校花级别的人物,在学校里顺理成章交了一个男朋友。他和陆雅琴一直谈到了婚嫁,最后却娶了别人。 那个男人,确实有这样的财力。 明笙看着远去的车牌号出神,手机突然响了。是好友谢芷默,最近签约了国内一线时尚杂志,成了《COSTUME》的摄影师。说是有一个活,模特临时跳票,希望她能来救个场。 “不过……拍摄要求挺变态的。”谢芷默给她打预防针。 明笙的好友不多,谢芷默算头一个。两人相识于微时,一起携手闯到现在,那套让明笙一炮而红的写真也是谢芷默拍的。 明笙爽快答应,笑道:“我的规矩你知道,给钱就成。” 明笙风风火火去了摄影棚,才发现拍摄要求确实变态。 谢芷默要拍摄的是某国外品牌的春季新品女装,由于设计师使用了丛林元素,所以宣传照的拍摄道具直接真身上阵,由模特与动物配合。 明笙一进去,以为走错门了。她的目光从一只纯种英国牧羊犬一路移到珍稀白孔雀……摄影棚成了动物园。据说等会儿还会送进来一条碗口粗的蟒蛇,那可是活的蟒蛇,就算被长期驯化,也足够把女模特吓得罢工。 《COSTUME》真是舍得下血本! 项目负责人一开始还担心谢芷默会有心理压力,跑来做摄影师的工作。谁知年轻的女模特先不干了:“你们只说会有危险动物,没有说要我捧着它!还让它在我肩膀上爬……是!它确实是无毒蛇,可它如果想要缠死我呢?你们负得起这个责吗?” 负责人劝了几句之后,她还是不依不饶,《COSTUME》的员工也不是吃素的,放话说你不想拍就别拍。女模特年轻气盛,居然真的甩脸子走人了,还扔下一句:“财大气粗了不起啊?这种无理的拍摄要求,我看你们能找得到谁!” 于是才有了谢芷默打电话求助的那一出。 明笙进来的时候,之前那个女模特刚走,满屋子还残存争执过后的火药味。 谢芷默还在跟项目负责人协调。 他们其实自己本来也有备用模特,但是几个大牌模特听了这里的情况,口径异常一致,纷纷婉拒。只有一个资质平平的,开了高价,表示愿意受邀。相比下来,明笙在网络上拥有超高人气,还愿意友情价帮忙,即使不是专业模特,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。 最后,负责人勉勉强强松口,表示可以一试。 谢芷默和明笙交换了一个默契的眼神,命各部门重新准备,开始拍摄。 谁知,拍摄效果出奇地好。明笙的可塑性很强,美貌加上天性胆大,和庞大巨物互动起来生动自然,整个拍摄过程行云流水,相当顺利。 拍到最后一张,蟒蛇从她背后游上来,巨大的蛇目与她四目相对,明笙非但没有害怕,反而轻轻对它吹了吹气。浓妆在她眼角绽开瑰丽的色泽,明笙犹如艳冶的美杜莎,蟒蛇冲她吐了吐红色的蛇信子,仿佛在向她微笑。 谢芷默抓拍到这一张,比了个OK的手势,驯兽员立刻把庞然大物从明笙身上扛下来。 《COSTUME》几个看热闹的工作人员惊得眼睛都直了,交头接耳地感慨:“这蛇就跟她自己家的一样!” 谢芷默收工之后给明笙回看:“你看这张,角度显得你的妆容特别妩媚,‘蛇吻’的时候眼神里有戏,媚态天成啊明笙女神。” 明笙揉了几下酸痛的肩膀:“得了吧,要不是你的面子,我才不来。”她眼眸流转,幽幽道,“《COSTUME》的人眼睛都长在头顶,看不起我这种网红。” 话音未落,负责人先笑吟吟地过来了,亲切友好地跟明笙握手:“效果非常好!明笙小姐有考虑过做专职模特吗?可以跟我们杂志签约,我们一定大力欢迎!” 明笙轻飘飘地甩了一句:“我本来就是专职模特呀!” 谢芷默“噗嗤”一声破了功。多年的闺蜜了,她还看不出来么?明笙能答应过来救场,恐怕也有想要登上《COSTUME》的意图在。毕竟《COSTUME》在时尚界的影响力不容小觑,模特这一关把得尤其严,这种救场的机会可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的。 负责人既然有笼络的意思,明笙也乐得顺水推舟。谢芷默知趣地回避,捧着一杯咖啡窝在角落里刷微博,放了一张孤帆远影的花絮照上去,附文:“你们明笙女神的蛇口历险,想看么?” 粉丝们兽血沸腾,有怒指她虐待女神的,也有期待成片的。网民的才华总是不容小觑,几条调侃的热门评论看得谢芷默都忍俊不禁。 不过,也有刺眼的评论——“明笙也要当商业咖了么?出道的时候多小清新啊,什么民国洛神,什么古典美女,现在还不是钻进钱眼里。” 莫须有的罪名。 谢芷默的嘴角垮下来,望了一眼和负责人相谈甚欢的明笙,关掉微博。 负责人本着惜才的心态,把她介绍给负责模特招募这一块的总监。 明笙踏进总监办公室,银色办公桌后却没坐着人。 那位刘总监坐在真皮沙发上,一杯咖啡搁上茶几,笑眯眯地对她说:“明小姐,来坐。” 办公室里的沙发很简易,只有一张,他是想让她挨着他,还是直接坐他大腿上更好? 明笙眼神一冷,保持着一个似有似无的微笑:“刘总哪儿的话?我是来面试的,当然得站着。” 她将总监的称谓砍掉一半,顿时有了几分谄媚的意思。 刘总监颇为受用,没有计较她的抗拒,笑说:“我不是那种刁难员工的上司。明小姐丽质天成,是个可造之材,本公司爱才还来不及。” 明笙的笑容维持到临界点,手机响了。她道了声歉,到走廊去接。 她对这通打得及时的电话心存好感,以至于对方嚣张的问句都没让她觉得有多不礼貌:“为什么不接约片?” 明笙回忆了下,才想起是昨天推掉的一单,拿腔拿调地说:“这位先生非要我不可吗?” “什么这位先生。”江淮易不耐地说,“HK会所,你留了张照片的那个,还记得么。” “哦,是你。”她脑海里浮现出一张年轻而矜傲的脸。 “记得就好。” 明笙笑:“怎么,一张自拍不够吗?” 他好像听不出她语气里的讽刺:“不够啊,至少来套单反精修吧。” 明笙没耐心跟他扯下去:“再约时间吧。我现在有本职工作。” “哦?你本职工作是什么?” “我在《COSTUME》。” 江淮易突然来了兴致:“你是《COSTUME》的签约模特?” “可能会是吧。”她确实有这个打算,但瞄了眼门缝,又说,“说不好。” “有什么说不好的,他们不让你进?” “也不是这个意思。” 江淮易最没耐心跟人打太极,直接吩咐:“你顶头上司是哪个,把电话给他。” “……” 明笙快速地思索这句话背后的含义,忽然想到什么。 《COSTUME》老总顾千月随的是母姓。而她的父亲,姓江。 死马当活马医。明笙果真回到办公室,淡然自若地说:“刘总,有您的电话。” 对方狐疑地接过去,也不知道电话里说了什么,姓刘的一秒变得奴颜婢膝,挂了电话之后对她点头哈腰,说自己有眼不识金镶玉:“明小姐有诚意加入《COSTUME》是我们的荣幸,你看什么时候方便,我派秘书把合同送去明小姐府上。” 这前倨后恭的一通下来,明笙有点招架不住,好笑地走了。 还真猜准了…… 她去摄影棚找谢芷默,路上拨了一个电话。 江淮易接起来,语气吊儿郎当不可一世:“效果怎么样?” 明笙踩在《COSTUME》大厦的玻璃地面上,四面八方的透明幕墙映出她锋利如刀刃的身影,“只知道你姓江,你叫江什么?” 他说:“江淮易。” 顾千月的弟弟。 千月集团在时尚界只手遮天,除了《COSTUME》,国内其他几家一线时尚杂志也在它旗下。 明笙大脑里一条条过滤着信息,忽而笑道:“帮我这么大个忙,想要我怎么谢你?” 江淮易就喜欢她这么直接的,挑挑眉说:“这就要看你的诚意了。” “请你吃饭吧,周六。” 这个项目没什么新意,不功不过,江淮易随口应了声“行吧”。 明笙挂了电话,正好走到摄影棚。 谢芷默探究地看着她:“要请谁吃饭呢?” 明笙很诚实:“一个金主。” 谢芷默讶异道:“这回又是谁?” 明笙看了她一眼,淡淡说:“开玩笑的。” “那就好……”谢芷默心有余悸地呼出一口气,忽然又问,“对了,你和林隽怎么样了?” 到底是多年闺蜜,一问就问在节骨眼上。 其实谢芷默认识林隽更早,早先明笙觉得他俩更有戏,只是后来谢芷默有了正主,林隽和她的关系就慢慢走近了。明笙把昨晚那似是而非的暧昧一交代,谢芷默若有所思地问:“那你最后把鱼给他拎了吗?” “没有。” 这就很尴尬了。 “你不喜欢他呀?” 明笙一时也没搞懂这两件事里的因果联系,模棱两可道:“说不好。” 感情上的事,若是真喜欢,哪有什么说不好。 谢芷默叹一口气,惋惜道:“我还以为林隽会不一样。” 毕竟他们三个,彼此也都相识五六年了。 明笙好似不在意地哼笑:“男人不都一样。” 谢芷默不吃她这套,她虚长她几岁,用过来人的口吻语重心长道:“你也不小了,难道就没有想过,要找一个真心喜欢的人么?” 有过么?明笙自己也不知道。遥想十七岁那年,她在酒吧做临时工,穿着布料清凉又劣质的工作裙,走在酒吧后门狭长又黑暗的巷子里,深秋的夜风吹得胳膊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。那时候她想的是,要怎么才能挣到钱。“真心”和“喜欢”这两个词都太干净了,甚至无法参与她如此世俗的梦想。也就是今年突然出了名,才有闲心和别人议论什么叫“真心”。 明笙忙完杂志社的拍摄工作,重新回到位置偏僻的家里。从寸土寸金的市中心,到这个城市边缘的小区,好像瞬间从一个精致缥缈的玻璃王国,回到阴沉灰暗的真实生活中。就像她的人生,又光鲜,又腐朽。 陆雅琴兴许也看不上这里,投奔了她的朋友,这个家里又只剩下她一个。 明笙走进卧室,从书柜的最底层抽出一个盒子。里面的纸张都有烧过的痕迹。忘了是几岁那年,她目睹陆雅琴把一大捧的信,扔进火盆里。出于好奇,她把没来得及烧完的那些捡了回去,一直保存至今。 这个姑姑对她而言是神秘的。她年轻时候不为人知的爱恋,数十年来的独居与喜怒无常的脾气,造就了她的神秘,让人想一探究竟。 而明笙踏出了这一步,那些信曾为年少的她打开通往情爱的那扇门。平淡而缱绻的词句写着分隔两地的遥远相思,一年又一年,一封又一封。而信的落款是——江绍年。 那是一个很成功的男人,独自建立了一座商业帝国,连他的女儿都是个商业奇才,从江氏分离,把顾千月三个字写在时尚界的皇冠上。但在感情方面,他却很糟糕,从信里窥见得到,陆雅琴是他的情人,曾为他诞下一子,由那位大度的江太太抚养。 江绍年去世得很早,他死于一场意外,将这纷乱的关系留给了两个女人,而她们竟然能和睦相处。在明笙的记忆中,陆雅琴与这位江太太的往来一直很密切。 也许是因为那个孩子。 今天她知道了他的名字——江淮易。 他和她只相差一岁,从血缘上讲,她是他的表姐。 而这个陌生的弟弟,活在她每日匆匆穿梭而过的另一个世界。 明笙回想起那张灿烂无邪的脸,忽然有点恶劣地好奇:他知不知道这件事呢? 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